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及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或(ii)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就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而言,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級」的成績];及
(c)在策劃非工程項目、合約管理、採購和招標管理方面,具備良好知識;及
(d)在取得學位後,至少有三年在公共行政、合約管理或非工程項目的管理╱策劃方面擔任管理職位的工作經驗(獲取錄者如具有六年或以上被視為符合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驗,其入職月薪可能會被適當調節至高於49,465元);及
(e)具策劃和項目管理技巧;及
(f)具有良好的溝通和社交技巧,能與不同的非政府機構、社區團體和公眾人士合作;及
(g)對公共資助╱撥款計劃的運作及公營機構在採購和招標方面有認識,以及在監察社區計劃╱活動方面具經驗者獲優先考慮。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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