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農林助理員主要負責在海岸公園內為遊客提供指示及協助;調解及協調海岸公園使用者之間的糾紛;在海岸公園內巡邏及在護理站內執行職務;執行法例,包括警告、調查、檢控、出席審訊及保存和安排證物;進行公眾教育及宣傳工作;製作及保存有關執行法例、遊客服務、及海岸公園管理的記錄、報告及數據;進行野外研究和調查及在有需要時駕駛政府船隻及車輛;協助計劃和分配工作及有效地安排船隻、車輛及員工的戶外工作;分配適當的工具、物料及儀器予下屬以確保其被有效運用;及因應管理和保護海岸公園的需要而進行其他特別職務。
(註:須在新界工作,並可能須不定時工作(包括晚間及周末)、在基地以外的地方通宵工作,以及在部門或商業船上工作。)
聘用條款
成功的申請人將按為期1年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2,855元
根據僱傭條例規定給予而又適用之休息日、公眾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疾病津貼,以及7日有薪年假。本合約職位不設約滿酬金。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6/2012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填妥後,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有關招聘部門的下述查詢地址。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32368
地址: 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五樓漁農自然護理署
電話: 21507146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9-28 23:59
刊登日期: 2012-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