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合約護士

衞生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5-03 23:59
月薪$20,16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合約護士(特別職務) 時薪$159 2012-02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持有香港護士管理局頒發的註冊證明書(第I部)[註(1)]; (b)持有香港護士管理局頒發的有效執業證明書[註(1)];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取得第「2等」級或以上的成績[註(2)],或同等學歷;及 (d)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備註:
(1)預計可在2012年8月或之前持有香港護士管理局頒發的註冊證明書(第I部)及有效執業證明書的人士亦可申請。如獲甄選,必須在2012年8月或之前完成所需註冊始獲考慮聘任。 (2)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
 

職責

合約護士主要之職責為- (a)履行一般護理職務; (b)向服務對象提供公共健康護理服務;及 (c)參與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 註: (1)可獲免費提供制服及洗熨服務。 (2)須輪班當值或隨時候召當值或超時工作。

聘用條款

成功的申請人將按為期12個月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

薪酬及福利

月薪20,160元另加約滿酬金
(a)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一直保持工作表現和行為良好,則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b)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14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及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隨申請書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1/2011修訂版)],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該申請書。 合約護士的申請日期為2012年4月20日至2012年5月3日。申請人須於政府職位申請書內詳列相關工作經驗及註明註冊護士名冊上的註冊編號(如適用)。申請人須於2012年5月3日或之前,送交已填妥的政府職位申請書到下列查詢地址,並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合約護士職位」。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至六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職位空缺的資料,請致電29618514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31741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樓1807室衞生署聘任組。
電話: 29618514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5-03 23:59
刊登日期: 2012-04-20

申請摘要

合約護士
衞生署
月薪20,160元另加約滿酬金
電話: 29618514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5-03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