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帶領及督導外籍英語敎師組的教學諮詢小組屬下的電子學習計劃發展小組,制定、推行及檢視外籍英語敎師組的電子平台與電子教學資源的發展和應用策略,並在本地公營學校推廣電子學習,工作包括:
i.設計發展方案,並與教育局內外有關組別/機構緊密合作,支援外籍英語敎師組發展電子平台與電子教學資源;
ii.運用最新的內容管理系統及相關科技以支援上述電子平台的發展,藉以提供各種多媒體資源,以進一步推展外籍英語敎師組的校本支援服務;
iii.支援上述電子教學資源的發展,包括小學英語識字計劃-閱讀及寫作(PLP-R/W)的電子書應用程式、教學單元、教師手冊,以及其他由外籍英語敎師組所設計和建議的教學資料;
iv.為計劃的財政預算提出建議,並監察計劃的發展過程,以確保上述電子資源及電子平台的質素;
v.帶領發展其他電子教學資源;
vi.為此電子學習計劃、電子資源平台與電子教學資源的開發和管理,進行持續檢視。
(b)協助外籍英語敎師組總課程發展主任制定發展計劃和執行管理工作;
(c)設計、統籌及進行對外與內部專業培訓,提升前線敎師和外籍英語敎師組成員的專業能力,以能順利推展以上(a)項所列出的工作;以及
(d)如有需要,按敎育局局長或其指定人員的要求,執行與為「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敎師」計劃有關的其他職務。
Terms of Appointment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至2年。
Salary and Fringe Benefits
月薪66,840元
(a)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14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及疾病津貼。(b)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
General Notes
(a)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電子學習計劃經理(外籍英語敎師)(EDB/CDI/126/14)。(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d)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e)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f)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g)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h)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How to apply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3樓1318室教育局課程發展處)。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每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Enquiry
Job No.: 34799
Address: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3樓1318室教育局課程發展處
Telephone: 28925889
Closing Date 2014-08-15 18:00
Publish Date 2014-07-26